6.4 露点试验 6.4.1 试验原理 放置露点仪后玻璃表面局部冷却,当达到一定温度后,内部水汽在冷却点部位结露,该温度为露点。 6.4.2 仪器设备 6.4.2.1 露点仪:测量管的高度为300mm,测量表面直径为Ø50mm(见图5);
6.4.2.2 温度计:测量范围为-80℃~30℃,精度为1℃。 6.4.3 试验条件 试样为制品或20块与制品在同一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360mm的样品,试验在温度23℃±2℃,相对湿度30%~75%的条件下进行。试验前将全部试样在该环境条件下放置一周以上。 6.4.4 试验步骤 6.4.1.1 向露点仪的容器中注入深约25mm的乙醇或丙酮,在加入干冰,使其温度冷却到等于或低于-40℃并在试验中保持该温度。 6.4.2.2 将试样水平放置,在上表面涂一层乙醇或丙酮,使露点仪与该表面紧密接触,停留时间按表4的规定。表4
原片玻璃厚度mm |
接触时间/min |
≤4 |
3 |
5 |
4 |
6 |
5 |
8 |
7 |
≥10 |
10 |
6.4.4.3 移开露点仪,立刻观察玻璃试样的内表面上有无结露或结霜。 6.5 耐紫外线辐照试验 6.5.1 试验原理 此项试验是检验中空玻璃耐紫外线辐照性能,照射后密封胶如果有有机物、水等挥发物,通过冷却水盘可以把这些物质吸附到玻璃内表面。并检验试样在紫外线辐照下胶条蠕变情况。 6.5.2 仪器设备 6.5.2.1 紫外线试验箱:箱体尺寸为560mm*560mm*560mm,内装由紫铜板制成的Ø150mm的冷却盘2个(见图6)。 6.5.2.2 光源为MLU型300W紫外线灯,电压为220V±5V,其输出功率不低于40W/m2,每次试验前必须用照度计检查光源输出功率。 6.5.2.3 试验箱内温度为50℃±3℃。 6.5.3 试验条件 试样为4块(2块试验,2块备用)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样品。 6.5.4 试验步骤 6.5.4.1 在试验箱内放2块试样,试样放置如图6,试样中心与光源相距300mm,在每块试样中心表面各放置冷却板,然后连续通水冷却,进口水温保持在16℃±2℃,冷却板进出口水温相差不得超过2℃。 6.5.4.2 紫外线连续照射168h后,把试样移出放到23℃±2℃温度下存放一周,然后擦净表面。 6.5.4.3 按照6.2观察试样的内表面有无雾状、油状或其他污物,玻璃是否有明显错位、胶条有无蠕变。 6.6 气候循环耐久性试验 6.6.1 试验原理 此项试验是加速户外自然条件的模拟试验,通过试验来考验试样耐户外自然条件的能力。试验后根据露点测试来确定该项性能的优劣。 6.6.2 仪器设备 气候循环试验装置:由加热、冷却、喷水、吹风等能够达到模拟气候变化要求的部件构成(见图7)。 6.6.3 试验条件 试样为6块(4块试验,2块备用)与制品在同一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未经6.5试验的中空玻璃。试验在温度23℃±2℃,相对湿度30%~75%的条件下进行。 6.6.4 试验步骤 6.6.4.1 将4块试样装在气候循环装置的框架上,试样的一个表面暴露在气候循环条件下,另一表面暴露在温度环境下,安装时注意不要使试样产生机械应力。 6.6.4.2 气候循环试验进行320个连续循环,每个循环周期分为三个阶段。 加热阶段:时间为90min±1min,在60min±30min内加热到52℃±2℃,其余时间保温。 冷却阶段:时间为90min±1min,冷却25min后用24℃±3℃的水向试样表面喷5min,其余时间通风冷却。 制冷阶段:时间为90min±1min,在60min±30min内将温度降低到-15℃±2℃,其余时间保温。 最初50个循环里最多允许2块试样破裂,可用备用试样更换,更换后继续试验。更换后的试样在进行320次循环试验。 6.6.4.3 完成320次循环试验后,移出试样,在23℃±2℃和相对湿度30%~75%的条件下放置一周,然后按6.4测量露点。 6.7 高温高湿耐久性试验 6.7.1 试验原理 此项试验是检验中空玻璃在高温高湿环境下的耐久性能,试样经高温高湿及温度变化产生热胀冷缩,强制水汽进入试样内部,试验后根据露点测试确定该项性能的优劣。 6.7.2 仪器设备 高温高湿试验箱(见图8):由加热、喷水装置构成。
6.7.3 试验条件 试样为10块(8块试验、2块备用)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未经6.5和6.6试验的中空玻璃,放置在相对湿度大于95%的高温高湿试验箱内,在箱壁和隔板之间连续喷水,使温度在25℃±3℃~55℃±3℃之间有规律变动。 6.7.4 试验步骤 6.7.4.1 试验进行224次循环,每个循环分为两个阶段 加热阶段:时间为140min±1min,在90min±1min内将箱内温度升高到55℃±3℃,其余时间保温。 冷却阶段:时间为40min±1min,在30min±1min内将箱内温度降低到25℃±3℃,其余时间保温。 6.7.4.2 试验最初50个循环里最多允许有2块试样破裂,可以更换后继续试验。更换后的试样再进行224次循环试验。 6.7.4.3 完成224次循环后移出试样,在温度23℃±2℃,相对湿度30%~75%的条件下放置一周,然后按6.4测量露点。 7、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偏差、密封性能、露点、耐紫外线辐照性能、气候循环耐久性能和高温高湿耐久性能试验。 7.1.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偏差。若要求增加其他检验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 7.2 组批和抽样 7.2.1 组批:采用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中空玻璃,500块为一批。 7.2.2 产品的外观、尺寸偏差按表5从交货批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表5
批量范围 |
抽验数 |
合格判定数 |
不合格判定数 |
1~8 |
2 |
1 |
2 |
9~15 |
3 |
1 |
2 |
16~25 |
5 |
1 |
2 |
26~50 |
8 |
2 |
3 |
51~90 |
13 |
3 |
4 |
91~150 |
20 |
5 |
6 |
151~280 |
32 |
7 |
8 |
281~500 |
50 |
10 |
11 |
??? 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验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7.3 判定规则 若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表5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不合格。 其他性能也应符合相应条款的规定,否则认为该项不合格。 若上述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8、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中空玻璃用木箱或集装箱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每块玻璃应用塑料或纸隔开,玻璃与包装箱之间用不易引起玻璃划伤等外观缺陷的轻软材料填实。 8.2 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包括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商标、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执行标准,且应标明“朝上、轻搬正放、防雨、防潮、防日晒、小心破碎”等字样。 8.3 运输 产品可用各种类型车辆运输,搬运规则、条件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运输时,不得平放或斜放,长度方向应与运输车辆运动方向相同,应有防雨措施。 8.4 贮存 产品应垂直放置贮存在干燥的室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