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工玻璃材料平台》实施细则
 
 
1.本实施细则根据“加工玻璃材料平台”管理办法制订。
2.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申请加入“加工玻璃材料平台”的各类加工玻璃材料及其生产企业。加工玻璃材料平台包括玻璃、中空玻璃边部密封材料、中空玻璃间隔材料、中空玻璃干燥剂、夹层玻璃中间层材料、镀膜玻璃用靶材、玻璃釉料、玻璃涂层和贴膜材料等八大类,其中,玻璃包括:平板玻璃、压花玻璃、超白浮法玻璃、硼硅酸盐平板玻璃、均质钢化玻璃、镀膜玻璃、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夹层玻璃、釉面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真空玻璃、防火玻璃、涂层玻璃、建筑用减反射镀膜玻璃、高光热比本体着色平板玻璃、易洁玻璃等;中空玻璃边部密封材料包括: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PIB)、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复合密封胶条、反应性热熔胶、热塑性间隔密封胶等;中空玻璃间隔材料包括:铝间隔条、不锈钢间隔条、暖边间隔条以及各种连接件;中空玻璃干燥剂包括:A类 3A分子筛;镀膜玻璃用靶材包括:金属靶材和非金属靶材;夹层玻璃中间层材料包括:PVB胶片、隔音PVB胶片、EVA胶片、离子性中间膜;玻璃釉料包括:环保釉料;玻璃涂层和贴膜材料包括:有机硅涂层材料、建筑玻璃用功能膜等
3.申请
    3.1申请条件
    凡是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会员单位,生产加工玻璃相关材料、独家代理或经营国外相关材料的企业,符合各类企业基本条件的,均可申请产品加入加工玻璃材料平台。
    3.2申请文件
    3.2.1申请加入加工玻璃材料平台的生产企业需提供如下文件:
    a. 加工玻璃材料平台申请表;
    b.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 申请加入加工玻璃材料平台产品目录;
    d.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CCC证书复印件或质量管理文件清单;
    e. 两年内由国家认监委授权和国家实验室认可的相关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f. 与产品密切相关的生产设备清单;
    g. 产品检验设备清单;
    h. 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配件及其供应商清单。
    3.2.2申请加入加工玻璃材料平台的经营型企业需提供如下文件:
    a. 加工玻璃材料平台申请表;
    b. 国外公司在中国注册的证明文件或国外产品的独家经营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等;
    c. 申请加入加工玻璃材料平台产品目录;
    d.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CCC证书复印件或质量管理文件清单;
    e. 两年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符合本标准规定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
    f. 与产品密切相关的检测设备;
4.审查
    4.1申请文件审查
    由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负责对申请加入“加工玻璃材料平台”的企业申请进行文件审查。在接到企业寄送的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内,对其所提供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企业。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进入下一阶段审查。
    4.2确认检验
    对申请文件审查合格的企业,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产品确认检验。
    4.2.1抽样
    由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组织对申请加入“加工玻璃材料平台”的企业按申请文件中产品目录所列的产品按标准中确认检验项目依据产品标准进行抽样。并由企业按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要求寄送至指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2.2检验
    由指定的检验机构对所抽取样品进行检测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判定,并出具检验报告。
    4.2.3产品检验结果评价
    产品经检验合格的,认定确认检验符合要求,进入下阶段程序;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产品3个月后可重新申请检测。
    4.3初始现场审查
    由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组织审查专家组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可与产品抽样一同进行。
    4.3.1审查专家的组成
    现场审查专家组由3名或3名以上玻璃协会专家组成员。技术专家由协会从协会专家库中选择确定。协会在审查前指定审查组长。
    4.3.2审查内容
    生产型企业现场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a. 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运行;
    b. 企业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情况,能否满足标准基本要求;
    c. 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素质和能力评价;
    d. 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情况;
    e. 供应商控制和原材料进厂检验情况。
    经营型企业现场审查主要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对产品质量的检测手段。
    4.3.3审查评价
    4.3.3.1 审查结论
    现场审查结论分3种情况:
    a. 企业满足本标准中第4章企业基本要求,审查通过;
    b. 企业基本满足本标准中第4章企业基本要求,存在一般不符合项,工厂应在规定日期内采取纠正措施,报审查组验证有效后,审查通过;
    c. 企业存在严重不符合项,不能满足本标准中第4章企业基本要求,审查不通过,企业需整改,半年后,重新申请审查。
    4.3.3.2审查报告
    审查组在现场审查后向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供审查报告,内容包括:
    a. 被审查方基本情况(申请人、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b. 审查涉及产品的范围(名称、型号、规格、商标等);
    c. 审查组长和成员;
    d. 审查实施的日期和地点;
    e. 审查情况描述;
    f. 审查结论。
5.“加工玻璃材料平台”公示
    5.1证书
    申请加入“加工玻璃材料平台”的企业在通过了文件审查、产品确认检验和初始现场审查后,由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批准成为“加工玻璃材料平台”企业及加入平台产品名录,并颁发相关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四年,在有效期结束前6个月,生产企业可向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后,换发证书。
    5.2网络数据库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在协会网站建立“加工玻璃材料平台”数据库,加入“加工玻璃材料平台”的所有产品均可以在该数据库中查询。
    5.3推广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负责中空玻璃材料平台的宣传推广,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主办的各种会议、刊物或利用网络,宣传加入材料平台的企业和产品。
    5.4标识
    a、加入“加工玻璃材料平台”的产品在获得证书后由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向企业提供材料平台标识的样标。
    b、加入“加工玻璃材料平台”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应按规定在产品的包装上印刷或粘贴材料平台标识。并允许企业在广告宣传、产品介绍中对加入平台的产品使用材料平台标识。
c、加工玻璃材料平台标识 如图
    材料平台标识的图案由基本图案和协会网址组成。企业使用平台标识图案只能整体缩放,不能更改
说明:
1、主题图案:
以三片玻璃构成层叠显示,象征加工玻璃的基本结构                  
CAIGA: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的英语缩写
2、协会网址:WWW.GLASS.ORG.CN
3、整体Logo尺寸: 
 宽:210   250  分辨率150像素
主色: C100  Y70  K10
 Logo 可按0.5倍数整体缩放到需要尺寸        
6.监督
6.1 要求
    为了保证加入“加工玻璃材料平台”的生产企业和产品持续符合本标准要求,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组织专家对所有列入平台企业和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6.2监督抽查的内容
    监督抽查包括企业现场抽查和产品抽样检验。
    a. 企业现场抽查
    由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组织专家,在证书颁发1年后,不定期到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在平台证书4年有效期内至少抽查一次,抽查可以是初始审查全部内容也可以是部分内容,抽查后向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交抽查报告。
    b. 产品抽样检验
    抽查组在企业加入材料平台的所有材料目录中随机抽取1~2个产品,按照标准中规定的确认检验项目,送指定检验机构检测。
    6.3监督结果评价
    获得材料平台证书的企业在监督抽查中,企业现场抽查和产品抽样检验均符合本标准要求,材料平台证书保持有效;如果企业现场抽查或产品抽样检验不符合要求,则应在3个月内完成纠正措施。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暂停或注销使用证书以及停止使用标识,并对外公示。
7.退出
    7.1 对于确认因使用“加工玻璃材料平台”企业产品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将该企业及产品暂时退出平台,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并经检测合格后恢复平台展示。如果该产品再次出现质量事故或抽查不合格,该产品5年内不得加入“加工玻璃材料平台”。
    7.2 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协会将向其提出书面通告,逾期半年仍不接受监督抽查的,则将该企业的所有产品退出材料平台。
8.其它规定
    8.1 列入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目录的产品申请时需取得CCC 认证证书。
    8.2中国玻璃数据库入库产品、取得CCC认证的产品,企业提出申请,经验证后可直接进入“加工玻璃材料平台”,加入平台一年后由协会组织对其进行监督,监督内容与其它产品一致。
    8.3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认可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对硅酮结构胶的相关认证检测报告(一年内),可不再对该产品确认检验。
    8.4 加入“加工玻璃材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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